近日,生態環境部正式發布《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指導意見(試行)》,要求,到2023年,“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基本完善,更新調整、跟蹤評估、成果數據共享服務等機制基本確立,數據共享與應用系統服務功能基本完善,在規劃編制、產業布局優化和轉型升級、環境準入等領域的實施應用機制基本建立,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格局基本形成。
到2025年,“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技術體系、政策管理體系較為完善,數據共享與應用系統服務效能顯著提升,應用領域不斷拓展,應用機制更加有效,促進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指導意見(試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實施“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是新時代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強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重要舉措。為加強對“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實施和落地應用的指導,筑牢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底線,強化綜合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結合地方實踐,提出如下意見。
總體要求
- 主要目標
到2023年,“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基本完善,更新調整、跟蹤評估、成果數據共享服務等機制基本確立,數據共享與應用系統服務功能基本完善,在規劃編制、產業布局優化和轉型升級、環境準入等領域的實施應用機制基本建立,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格局基本形成。
到2025年,“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技術體系、政策管理體系較為完善,數據共享與應用系統服務效能顯著提升,應用領域不斷拓展,應用機制更加有效,促進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 基本原則
系統管控,分類指導。以環境管控單元為載體,系統集成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資源利用效率等各項生態環境管控要求,對優先、重點、一般三類管控單元實施分區分類管理,提高生態環境管理系統化、精細化水平。
堅守底線,嚴格管理。以生態功能不降低、環境質量不下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突破為底線,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堅決制止違反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規定進行生產建設活動的行為,不斷強化生態環境源頭防控。
共享共用,提升效能。依托“三線一單”數據共享和應用系統,加強成果共享共用,發揮“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促進高質量發展、高水平保護等方面的底線約束和決策支撐作用,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效能。
更新調整,持續優化。建立動態更新、定期調整、跟蹤評估等常態化工作機制,確保立足實際、因地制宜、與時俱進,不斷優化調整“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建立與新時代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相適應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職責與任務
- 明確職責分工。生態環境部加強對各地“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作指導,不斷完善政策管理和技術方法體系、國家數據共享系統,統籌推進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海域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聯動實施工作。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在省級黨委和政府領導下,牽頭做好省級黨委和政府審議通過的省級“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的實施、跟蹤評估、更新調整和應用系統的建設工作,聯合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林草等部門共同做好相關領域的信息共享和應用,推動市級政府做好實施工作。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在本市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國家和省級相關要求,牽頭做好本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落地應用的各項工作。
- 完善制度建設。生態環境部適時啟動技術指南修訂,不斷完善技術體系,指導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在實施過程中加強“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主體功能區戰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要求的銜接,做好與碳達峰碳中和、能源資源管理、生態環境要素管理、環境國際公約履約等工作的協調聯動。加強對“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成效評估,建立國家對省、省對地市年度跟蹤與五年評估相結合的跟蹤評估機制。生態環境部組織確定跟蹤評估指標體系,制定年度實施細則,指導各省(區、市)開展跟蹤評估工作,跟蹤評估結果作為污染防治攻堅戰等考核的重要依據。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結合本省(區、市)實際,確定市級及以下跟蹤評估要求,細化跟蹤評估指標體系,牽頭組織開展年度自查評估和五年跟蹤評估工作,編制跟蹤評估報告并報生態環境部備案。
- 推進共享共用。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要求,向社會主動公開“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發布文件。國家“三線一單”數據共享系統保障省級生態環境部門使用權限,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做好相關領域的信息共享和應用工作。省級“三線一單”數據應用系統保障市級及以下生態環境部門使用權限,依法依規合理設置公眾查閱權限。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建設覆蓋地市、區縣的“三線一單”數據應用系統。鼓勵與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智慧省(城市)管理系統等政務系統應通盡通,實現跨部門、跨層級共享共用;鼓勵探索開發面向部門、企業、公眾的移動端應用,實現隨時隨地可申請、可查看,增強企業和群眾的參與度和獲得感。
實施與應用
- 優化生態環境保護空間格局。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要求,協同推進空間保護和開發格局的優化,建立全域覆蓋、分類管理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優先保護單元以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維護生態安全格局,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重點管控單元以將各類開發建設活動限制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之內為核心,優化空間布局,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一般管控單元以保持區域生態環境質量基本穩定為目標,嚴格落實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要求。
- 服務高質量發展。加強“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政策制定、園區管理等方面的應用,從源頭上預防環境污染,從布局上降低環境風險。落實長江保護法,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在長江大保護戰略中實施情況評估。強化“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在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粵港澳大灣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區域戰略中應用的實施跟蹤,推動區域協同管控。
- 推進高水平保護。發揮“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生態環境源頭預防制度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規劃環評要以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為重點,論證規劃的環境合理性并提出優化調整建議,細化環境保護要求。建設項目環評應論證是否符合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對不符合的依法不予審批。開展“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生態環境要素管理銜接的研究,強化“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在生態、水、大氣、海洋、土壤、固體廢物等環境管理中的應用,協同推動解決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受損、生態環境質量不達標、環境風險高等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 協同推動減污降碳。充分發揮“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環境準入約束作用,提高協同減污降碳能力。聚焦產業結構與能源結構調整,深化“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中協同減污降碳要求。加快開展“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減污降碳協同管控試點,以優先保護單元為基礎,積極探索協同提升生態功能與增強碳匯能力,以重點管控單元為基礎,強化對重點行業減污降碳協同管控,分區分類優化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形成可復制、可借鑒、可推廣的經驗,推動構建促進減污降碳協同管控的生態環境保護空間格局。
- 強化“兩高”行業源頭管控。加快推進“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兩高”行業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重大項目選址中的應用,將“兩高”行業落實區域空間布局、污染物排放、環境風險防控、資源利用效率等管控要求的情況,作為“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年度跟蹤評估的重點。鼓勵各地依托“三線一單”數據應用系統,探索開展“兩高”行業生態環境準入智能輔助決策,提升管理效率。地方組織“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更新調整時,應在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中不斷深化“兩高”行業環境準入及管控要求。
更新與調整
- 構建更新調整機制。建立動態更新與定期調整相結合的更新調整機制,更新調整應依據“三線一單”相關技術規范性文件要求開展。原則上優先保護單元的空間格局應保持基本穩定,重點管控單元的空間格局應與環境治理格局相匹配,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環境質量不下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突破。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統籌開展本省(區、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更新調整與數據報送工作,制定動態更新實施細則,結合實際建立省市協同、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確保更新調整后的國家、省、市“三線一單”數據成果的一致性。
- 開展動態更新的基本要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期間,上位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有新要求的,以及因生態保護紅線、各類保護地等依法依規調整,“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需要進行相應調整的,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按程序組織動態更新,報生態環境部備案后實施。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空間格局重大調整的,生態環境部將組織開展相關技術論證后進行備案。動態更新過程中,具體管控內容依照新規定執行。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應在更新完成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成果數據自檢并報送至國家“三線一單”數據共享系統。
- 組織定期調整的基本程序。原則上,每五年可根據實際需要對“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進行調整。生態環境部在“十四五”后的國家五年規劃發布年組織開展調整工作。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結合本省(區、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及跟蹤評估情況,廣泛聽取有關部門的調整意見,編制“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調整方案,按程序報送省級黨委和政府審議,報生態環境部備案后實施。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應在調整方案發布后1個月內完成成果數據自檢并報送至國家“三線一單”數據共享系統。
監督與保障
- 加強組織保障。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按照本意見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細化工作舉措,狠抓任務落實,確保責任落實到位。推動“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國家和地方立法研究,不斷完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法律制度。推動將“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支出,加強管理和技術隊伍能力建設,加大成果更新調整、實施應用、跟蹤評估以及數據系統開發運維等工作保障力度。
- 強化實施監管。將“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確定的優先保護單元和重點管控單元作為生態環境監管的重點區域,將“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作為生態環境監管的重點內容,對違反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規定進行生產建設活動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通過定期調度和不定期抽查,加強幫扶督導,將“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線索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 加大宣傳培訓力度。針對不同群體需求和特點,開展座談交流、媒體報道、專題培訓等形式多樣的宣傳培訓工作,總結交流典型工作管理模式、數據系統建設路徑、應用場景等。分批次對外公布“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落地應用典型案例,選擇典型地區開展“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地培訓,推動“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齊抓共用。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1月19日